三项措施加强失业人员生活保障 失业保险基金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发布日期:2020-02-20 新闻来源: 编辑:宋阳 赵海旭 刘婉琪
2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就业工作情况。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受疫情影响,部分劳动者失业风险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尤为重要。在加强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方面,主要有三项措施:
一是延长保障期限。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强化对大龄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
二是扩大保障范围。允许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对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其他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具体期限由各省确定,确保参保缴费的失业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优化领金方式,畅通领金渠道。近日,在人社部官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对尚不能实现网上经办的地市,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现不见面服务,既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应发尽发,又有效避免因经办接触可能带来的疫情风险。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支撑能力较强,能够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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