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博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4-01-02  新闻来源:  编辑:管理员

  

省博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省博所获荣誉称号图片)

    在省文化厅的正确领导、支持和帮助下,2013年,省博物馆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光荣称号。
    本次省博物馆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是继今年4月被评为“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后的又一令人振奋的工作成果,是上级主管及领导部门对黑龙江省博物馆多年以来辛勤工作和丰硕成果的一次有力肯定,是对省博加快推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认可,也是广大群众心声的切实反映。省博物馆在再一次有力地证明了自身实力水平的同时,也为整个黑龙江省博物馆行业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省博多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打造了一个出色的队伍,尤其是免费开放以来,全馆上下同心协力、拼搏进取、尽职尽责,为宣传展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遗余力。领导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实现文明单位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以人为本,提高素质,夯实基础,丰富内容,积极营造文明氛围。
    黑龙江省博物馆自2010年以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绩,为建设富强龙江、文明龙江、和谐龙江、大美龙江和幸福龙江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和保证。2010年4月15日,被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邮政公司和生活报授予“黑龙江100个最值得去的地方”荣誉称号; 2010年5月17日,《松花江的记忆——金源文化展》被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文物报社和中国博物馆协会授予第九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2010年11月15日,被国家文物局授予“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6月30日,被省文化厅授予直文化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歌咏比赛一等奖,2012年3月5日,被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第五届黑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先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 7月10日,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授予“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2年12月25日,被国家文物局授予“国家一级博物馆”荣誉称号等。
    荣誉的获得不是一蹴而就,荣誉的坚守更要持之以恒,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博物馆会继续不断总结经验,珍惜容易、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引领时尚、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中更好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断创新,扎实工作,奋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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