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心保护,用行动传承
发布日期:2012-11-23 新闻来源: 编辑:管理员
用真心保护,用行动传承
——全国第七个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日的设立旨在发掘和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全民共享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2012年6月9日是全国第七个文化遗产日,鹤岗市群众艺术馆和鹤岗市文物管理站在鹤岗市文化活动中心举行隆重的庆祝宣传活动。活动紧紧围绕“文化遗产与文化繁荣”主题,采取发放宣传单,文化遗产展板展示、播放录音,设立咨询台、鉴定台等形式,宣传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展示地方蓬勃发展的文化遗产事业。
鹤岗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短短的几年取得突出的成绩。在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通过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221处,其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48处。全国博物馆库房数据建设,共录入三级以上藏品363件。全国可移动文物调查本地区收录可移动文物3980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成功挖掘并申报省级保护名录1项,市级保护名录2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近20项。这些工作的开展发掘地区传统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为子孙后代享用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作出积极贡献。
为扩大本次系列活动的影响力,市文物管理站还邀请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活动盛况,充分利用“鹤岗政府网”、《鹤岗日报》等传媒扩大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市文化遗存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搭建交流的平台,营造良好的氛围。
通讯员门莹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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