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博物馆销毁剧毒品—毒鼠强
发布日期:2010-03-09 新闻来源: 编辑:管理员
省博物馆销毁剧毒品—毒鼠强
省博物馆本着对生态环境及群众健康认真负责的态度,元月7日上午,对历史遗留的30公斤剧毒品—毒鼠强进行销毁。针对销毁事宜,在报请省文化厅批准后,省博物馆委托哈尔滨市环保中心工业废物处理中心进行销毁,并联系哈尔滨市公安局全程进行安全监控并记录,困扰多年的安全隐患,一朝得以解决。
1986年,省博物馆保管部购入剧毒杀鼠药“毒鼠强”一桶,共计40公斤,用于捕杀老鼠,因捕杀效果不佳,只使用了四分之一,其余封存保管;1987年,由省博物馆保卫科和保管部共同保管,1988年由省博物馆保卫科独立保管,封闭存放,此前剩余毒鼠药约30公斤。
因“毒鼠强”毒性巨大,不能深埋、不能水溶,一旦出现外泄、外流、误食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省博物馆指派保卫科于2000年请示哈尔滨市公安局进行有毒品销毁,哈尔滨市公安局同意销毁,但由于剧毒品不允许深埋,一些化工厂、化工商店、垃圾场均不能接收,故一直存放于馆内,无法处理,构成安全工作的极大隐患。
省博物馆现任领导班子不等、不靠、不抱怨,积极主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近期经省博物馆保卫科多方联系,经哈尔滨市公安局协调,哈尔滨市环保中心工业废物处理中心同意接收销毁,哈尔滨市公安局全程负责监控销毁,省博物馆自行负责销毁全部费用近两万元。
本次剧毒品的销毁行动,体现了省博物馆积极主动消除安全隐患鲜明态度,体现了省博物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体现了省博物馆自身对于生态环境的高标准保护意识,同时也希望藉此带动社会各界,增强环境保护的意识,对黑龙江省的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撰文:岳中彬)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黑ICP备09058955号-1 Copyright (c) 2009 hljmus.org.cn 黑龙江省博物馆 版权所有
地址:南岗区红军街64号 电话:0451-53644151 传真:0451-53622745 邮编:150001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制作
开馆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6:30(16:00停止入馆)
年均访问量:368315人次

地址:南岗区红军街64号 电话:0451-53644151 传真:0451-53622745 邮编:150001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制作
开馆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6:30(16:00停止入馆)
年均访问量:368315人次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146号